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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清嘉慶元年,西元1796年,淡水撫民同知何茹連受理了一樁田產糾紛,原來是簡姓族人狀告業戶何士蘭,奪取了應屬於他們的田產,混充為福德祠的香灯費用。


  為什麼簡姓族人會與何姓的業主有關係呢?原來此產業原屬於簡乾恭所有(有網路資料說他是何士蘭的長工,何士蘭感謝其辛勞,於是贈地予他,該網站未載明資料出處,不知是否屬實。),簡乾恭逝世後,無子孫可繼承,便獻地予福德祠做為香灯費及簡公夫婦祭祀費用。

  這樁繼承案本已在同知何茹連在任時結案,結果不久就跳出自稱「簡氏後人」者,狀告何士蘭奪產。

  敢告內湖庄何老大的狀,這些人吃飽了撐著(大概也是因為何老大那時候已經在走下坡了)。據那些「簡氏後人」的說法,說是有一個叫做簡奕剛的,原本是簡燕宗的三子,過給了簡乾恭當孫子,理應由其後代繼承田業,還出示了相關證明文件。

  而何老大這邊則有簡乾恭的遺囑為證......

  最終何老大勝訴,而何大人高陞潮州知府,內渡去也。

  「簡氏後人」看新官上任,再掀波瀾,不告倒何老大誓不甘休,這回新的同知是汪楠,根據維基百科所言,這位汪大人是靠捐錢得的官,不過他在臺灣打滾多年,倒也沒聽說幹了什麼出格的事。

  不過汪同知來去一陣風,待幾個月就閃人,換李明心接任。

  「簡氏後人」又來找李大人,無事不登三寶殿,當然是繼續告何老大!

  李大人要雙方把資料備齊,看看田產使用狀況如何,順便研究研究前兩任留下來的卷宗。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。這「簡氏後人」還搞假文件,簡直汙辱李大人的智商。

  何老大再度獲得勝利,而李大人看簡氏這廝如此煩人,說不準哪天換了同知又要來告,索性用觀音山石刻了一石碑,公告在內湖庄,算是給這長達三年的爭訟結了案。


  李明心批示結果,簡乾恭夫婦因無後,自願將遺產捐給福德祠,作為香灯費用和夫婦倆的祭祀費用,尊重其遺願,批准福德祠和夫婦牌位一同祭祀,此事交由值年爐主處理,這也是六角頭福德祠中同時奉祀有簡公夫婦牌位之由來。

  所收的田租用途如下:

  1.繳納給業主

      2.福德祠香灯費用

      3.簡氏夫婦祭祀費用

      4.填補坡岸、修蓋田寮



  歲月流轉,就這樣來到了1955年,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,簡公土地被徵收,政府補償新臺幣22004元、內股券4032元、實物券17972元;這些錢用來做為祠堂工程費。




  1963年,簡公墓由山坡遷移到廟旁,1970年,簡公碑亦移至此,形成了告示、墳墓與廟宇同處一處的特殊景象。


  簡公雖無後,但留下田產嘉惠地方,反而得以香火永享,至今二百多年,自己的後人都未必有這麼可靠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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